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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70年代的人”这个奇怪的概念

Moutian

我想大家都有过类似的经历:曾经被人为的按照某种奇怪的标准随意地分类,如学校里的班
级,或者班级中的小组等,然后自己就成了一个小群体中的一员,被别人提到,或比较,而
自己呢,就要认同这种分类,并且为这个小群体的荣辱而或喜或怒。所以我从小没有“集体
荣誉感”,我对自己的认同可能已经狭小到了极限,他们是他们,我只是“我”。

后来读过一则《淮南子》中的故事:荆人丢了弓,而不去寻找,曰:荆人遗之,荆人得之,
又何索焉?孔子闻之,曰:去其荆而可矣!老聃闻之,曰:去其人而可矣。虽然这个故事讲
的是至公无私的道理,但打动我的却是那种不萦怀于小群体概念的豁达,这更让我淡薄于群
体的各种划分和归属,而“我”这个概念没有受到丝毫损害。

再后来,到了美国,看到骄傲的美国人对其国别有种近乎病态的自豪,针锋相对地,我不只
是“人”,我是“中国人”。没办法,对这种“钝根”人,我只能讲“方便法”,收起“究
竟法”了。

再后来,就看到了有人说“70年代的人”如何如何,我是70年代的人,但我不认同我是所谓
的“70年代的人”。如同我一贯怀疑那种以生辰八字算命,算性格的理由,相同时间出生的
人性格,和发展都是不同的,10年间出生的人们又有什么了不起的相似和联系而可以一概褒
之,贬之?我感到最别扭不是因为别人对“70年代的人”的褒贬,而是这种人为地,随意地
划分。

当然我提到的群体划分在科学,社会学上是不可或缺的,但在个人的精神世界中哪里来的那
些外来的“标签”呢?没有这些标签我们会迷失自我吗?将人分类就是社会运行的需要,或
者说是我们作为客体被研究的需要,但不是被研究者作为主体的需要。或许有人喜欢将自己
自我认定为某个小群体,如X家的子孙,借以找到某种责任感,但这没有必要。以一个“人
”的标准要求自己,或用自“我”的期许来激励自己完全可以起到同样正面作用,还可以免
除其负面影响(如帮派主义,偏狭的地域主义等)。存在主义有一个原则,我赞成,“人的
存在先于本质,人造物的本质先于存在”。我们可以按照本质,目的或者生产过程划分人造
物,但人怎么分类?

卢梭有句名言:“上帝塑造了我,然后将模子打碎了”。难道不是每个人都不同吗?如果不
是必须为什么要把自己放到一个既失准确(相对于“我”的特殊性),又流于偏狭(相对于
人)的小类别中呢?个人的精神世界不需要小群体的概念,其存在实乃骈指也。

我想我们的共同点其实就是我们的不同点:我们都一样,我们都是独特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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